我不知道她是否是在怪我伤害了她的心上人,所以固执地不肯入我梦中来,有一个狱友进来之前是语文老师,他告诉我一句诗,唯梦闲人不梦君。是啊,和琳琳相比,所有的人都只是闲人,都是同我不相干的,我就是那么一个自私的人,在我心中全世界的喜乐不及她的一滴眼泪沉重,所以当狱友问我是否后悔的时候,我只是轻轻地摇了一下头。
我并不后悔,如果非要说有什么事让我觉得悔恨,那就是我没有及时补上一枪,把顾锌白送进地狱。
从十八岁加入帮会,我所做的在世人眼中被称为恶的事情积累起来足够冠上一个‘十恶不赦’的罪名,尽管一开始这并不是我本人的意愿。
离开学校后我在一家餐馆打工,那家餐馆的老板有一个烂赌鬼儿子,每天的生活就是喝到酩酊大醉然后去地下赌场输个一塌糊涂,老板开餐馆的那些微薄收入还不够还他的赌债,终于有一天那不孝子把餐馆抵押了出去,莳萝找上门的那天我正要和老板告别,如果早走一会儿就不会有那次宿命般的相见,不会有此后多年的误入歧途,如果……但是如果只是个假设。
那年的莳罗二十岁,比我还要大两岁,应该是在学校读书的年纪,但她却俨然一个社会上摸爬滚打了多年的流氓熟女形象,穿黑色皮夹克蹬高帮靴,头发很俗气地从头顶卷到发梢,看得我直皱眉头——直到我们在一起后我才知道她原来是自来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