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4年3月8日,《红色中华》还载有《托儿曲》[18]一首,高度赞扬了托儿所为革命战争、解放妇女及培养儿童发挥的作用。
劳动妇女真热心,拿起锄头去春耕;
女儿送给托儿所,集中力量为了革命战争;
托儿所,革命的家庭,
在这里,创造着新生的人类;
在这里,养育着将来的主人;
在集体的生活中锻炼红色的童婴,
为了新的文化新的世界而斗争。
(二)边区的保育院制度
1938年7月,宋庆龄、蔡畅、邓颖超、康克清等在延安成立了中国战时儿童保育会陕甘宁边区分会,宗旨是“保育战时儿童”。为了更好地开展保育儿童的工作,陕甘宁边区政府将儿童保育列为中心工作,并于1941年颁发了《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保育儿童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中要求在边区实行儿童公育制度,将学前教育进一步推向民间。同时对儿童保育工作的管理体制、保育人员的训练、建立保育院的条件、孕母及产妇的保健待遇、婴儿的保育、保姆的待遇等做了十分具体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