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学时期,他的人生观和从前有很大的不同了。从前他只知道显亲扬名,谋个人的福利。此时他有爱人的热诚,牺牲的精神。知道不仅要为己,还要为人。自从他在蕙兰受浸礼起,他的人生观完全改变了,把“小我”竟变成“无我”,并以“无我”二字作他的隐名。
在那个时代,他就立誓不嫖,不赌,不吸烟,不喝酒。对于这“四不”,他素来严格而极端地遵守。就是在他结婚的时候,虽照旧俗设宴招待亲友,但也没敬酒,亲友敬他,他也没有回敬,即使得罪人也不愿抛弃他的主义。这“四不”主义,几十年如一日。后来只是对酒的态度,不如从前那么严格,偶有宴会,也喝一两杯。
3.大学时代
(1)在圣约翰大学。
陈鹤琴19岁那年(宣统二年)从蕙兰毕业,他的母亲、姐夫、小哥都很高兴。但中学毕业后该去做什么又成了问题。他虽然可以去考邮局、海关之类的职位,但他的志向不在赚钱谋生,因为他立志要做济世救人的事业,以前那种显亲扬名的狭窄观念,早已抛到脑后了。那么究竟怎样去济世救人呢?他还“毫无具体的计划,只晓得要济世要救人,非有学问不可。要有学问,非读书不可。”①于是他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他的小哥(小哥待他很好,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