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王元化:《文心雕龙讲疏》,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95~97页。
[2] 杨万里:《杨万里集笺校》,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2841页。
[3] 舒尔茨:《现代心理学史》,沈德灿,等译,人民教育出版社1981年版,第97~98页。
[4] 王国维:《人间词话》,《王国维文学美学论著集》,北岳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第348~349页。
美的极致与“格式塔质”
——浅议“气”“神”“韵”“境”“味”的超越性
中国传统的美意识,从其发端就可以分为形而下和形而上两种。当孟子说“目之于色也,有同美焉”的时候,其美意识是形而下的,即以人的感觉器官可以感觉到的、具体感性的、有限的事物为美。当庄子说“天地有大美而不言”,或者说“游心于物之初”,才能得到那种“莫见其形”“莫见其功”“莫知乎其所穷”的“至乐至美”的时候,其美意识是形而上的,即不以感觉器官可以感觉到的、具体感性的、有限的事物为美,而是以人的灵性所体验到的那种终极的、本原的、悠远无限的生命感、宇宙感为美。尽管形而下的美意识始终存在着、发展着,但形而上的美意识却被历代的诗文艺术作为最高境界的美所追寻,并被许多理论家规定为区别艺术的高下、优劣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