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国军官军衔的任免权限和程序
美国军官军衔的任免权限与其职务的任免权限大体一致。少尉晋升中尉,由所在部队的主官批准;晋升上尉至上校,由军种参谋长审批上报,军种部长批准;晋升准将、少将由国防部长审批上报,总统批准;晋升中将、上将,由总统批准,参议院确认通过。晋升名单一经批准,三军总部人事中心立即予以公布。
美国军队军官军衔的任用方式和程序,主要是通过军官军衔晋升审选委员会组织实施。美军各军种每年均组成各级军官军衔晋升审选委员会。审委会的成员,上校以下军官由军种人事部门确定人选;将官由军种人事部门推荐,军种部长审定。审委会的成员人数,根据其审选的军官人数而定,但不得少于5名军官。其军衔须高于审选对象。审委会设主席1人。审委会的职责是,根据军种部长下达的晋升数额、范围、比例及审选要求,对本军种列入审选范围的军官进行审选。审选时,将军官的年资档案、各年度鉴定和考核报告集中审阅,逐一评选,统一衡量,最后经无记名打分表决,提出晋升军官的建议和顺序名单,上报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