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名是圣人代天而发的,名要服从天。董仲舒宣称,“名则圣人发天意”,只有圣人才能体察天意,制定万事万物的名。“是非之正,取之逆顺;逆顺之正,取之名号;名号之正,取之天地。”因此,必须做到“事各顺于名,名各顺于天”[313]。这样,董仲舒就把他关于察名定分的思想,纳入了他的天人合一的思想体系,从而将其导向了具有宗教意味的神秘之路。
总的来看,董仲舒察名定分的思想,并不是要探讨名实关系的逻辑问题,而是为其安定社会、确立新的政治秩序的目的服务。这从政治论的角度看,自有其意义。须知,任何社会都客观存在着不同的等级,问题只是在于如何看待并正确处理不同等级之间的关系。在封建社会中,任何地主阶级的思想家都不可能提出人人平等的观点,而只能提出尊卑有序、贵贱有等的伦常思想。董仲舒当然不可能超越时代条件去设计社会秩序的蓝图。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否定他提出的审名定分的观点。我始终觉得,把那种将探讨名分等级的思想一概斥为“反动”“保守”的观点,并不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态度。当然,董仲舒将其名号归于天意,特别是利用某些字的读音,随意发挥,牵强附会,的确显示了他的理论的怪诞虚妄的一面,无怪乎连台湾学者也予以严肃批评,认为其手法“形成政治思想史的一大障碍”,“把名还原到原始社会中的咒语上去了”[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