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母亲执意而行,那我们只能随她回到乡下去。我也想好了,利用回乡下的这几天时间,把修整父亲坟墓的事情落实下来,我想把这活承包给村里的砖匠去做。
我找到村支书福叔,了解一下给父亲修坟大概需要多少钱以及找什么人修适合。福叔让我贴张告示在村委会门口的墙上,让承包者自己报价,毛遂自荐然后面谈的方式稳妥些。
我听从福叔的建议,写了张告示贴了出来。前来揽活做的居然是吴某和她做砖瓦匠的丈夫。这个吴某就是1999年诬赖我打她的那女人。
我又好气又好笑,没别的意思,就是感觉这事挺有意思的,就像是电影中被精心安排的情节。
吴某说:“大勇,当年那事是婶不对,不该赖你头上。”
吴某老公也赔着不是。
我赶紧说:“没事,没事,我早忘了。”
我母亲给他们上了茶,然后我们就大概谈了谈细节上的事,包括价格与时间,这事就算谈妥了。我又当场付了五成定金,余款让他们完工后到我母亲这里来结账。
这边送吴某夫妇出门,那边我就去把那张告示撕掉了。
我给老五写了一封信,大意就是让他好好配合农场干部,该怎么表现就怎么表现,逮着减刑的机会就上,千万别在那种地方太讲义气,义气二字要看放在什么地方用,值不值得用。如果他或是他母亲缺钱都可以向我开口,兄弟之间没什么客气,不用内疚,如果真要内疚的话,出来后再还我这份人情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