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东荪认为,外界的条理、交界的感觉、内界的范畴与设准、经验上的概念,“本来是一个连环的圈子”,不可强分。他说:“我以为在根本上是五种互相独立的,由感觉不能知外物,由范畴不能知感觉,由设准不能知范畴,由概念不能知设准。”知识乃是由条理、感觉、范畴、设准和概念多种因素综合作用形成的。这就是张东荪的“多元认识论”的基本内涵。具体而言就是:
第一,对于“知识的由来问题”,张东荪认为,在知者与所知中间,有自然条理、感相、概念、设准、含义(先验名理基本律)以及直观上的先验格式(时空、主客)等许多具体复杂的环节。“知识乃是感相与格式及设准等‘合并的产物,离了感相无知识,离了格式亦无知识,离了设准亦无知识。但有感相,则其后必有条理。”[7]这是张东荪1934年对多元认识论的概述,因没有将经验上的概念和名理上的含义明确包括进来,所以这一概括显得比较粗糙。在此后的《多元认识论重述》中,他又作了较完整的概述:我们的认识“实在是一个最复杂的东西。其中有幻影似的感相;有疏落松散的外在根由;有直观上的先验格式;有方法上先假设的设准;自然而然分成的主客,有推论上的先验名理基本律,更有由习惯与行为而造成的所谓经验的概念”[8]。这些环节间的关系是互相平行的,没有层次的递进,所以,认识就是由这些并列的因素构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