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小学语文课程的目标体系
小学语文的课程目标指的是从语文学科的角度规定的语文教学应当达到的人才培养的具体规格和质量要求。语文新课程的目标体系由总目标和阶段目标组成,每个阶段目标从“识字与写字”、“阅读”、“写作”、“口语交际”和“综合性学习”五个领域提出要求。课程目标根据“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维度设计。五个领域和三个维度相互渗透,融为一个整体。
一、小学语文课程总目标
(一)总目标
《语文课程标准》关于总目标的描述如下:
①在语文学习过程中,培养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和健康的审美情趣,发展个性,培养创新精神和合作精神,逐步形成积极的人生态度和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
②认识中华文化的丰厚博大,汲取民族文化智慧,关心当代文化生活,尊重多样文化,吸收人类优秀文化的营养,提高文化品位。
③培育热爱祖国语言文字的情感,增强学习语文的自信心,养成良好的语文学习习惯,初步掌握学习语文的基本方法。